学校成立了由校党委副书记陈华任组长,学工部(处)、教务处、团委、保卫处、校医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在学工部下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检查、督促和评价等工作,并协调研究中心和咨询中心开展相关工作;成立心理咨询中心,教育科学学院石梅博士为心理咨询中心主任主要负责日常咨询、危机干预与兼职老师的管理、培训有关业务。现有专职咨询教师10人,其中具有副高职称者3人,中级职称者7人,具有博士学历1人,硕士学历者7人。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业务能力较强的心理健康教育队伍,逐步改变了过去完全由兼职老师承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状况。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校、院、班级、宿舍四级监测网络体系,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一级网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协调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日常心理咨询和教学与研究等工作。二级网络——院(系)。各二级院系均成立了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专职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辅导员为副组长,其余辅导员、班主任等为组员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三级网络——班级心理委员。主要负责本班级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或所在学院报告。四级网络——宿舍心理信息员。主要职责是做好宿舍成员心理健康状况的监测和心理异常学生的信息收集与汇报等工作。真正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防、早报告、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