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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小红帽”勤工助学 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1-07-09 13:14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材[2018]1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秉持“以人为本,志智双扶”的育人理念与“公平、严格、竞争、激励”的育人原则,现就2021-2022学年“小红帽”勤工助学岗位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任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优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申请勤工助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未受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二)学习认真刻苦,上一学年不及格科目不超2科(含2科)。

(三)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热爱劳动,身体健康。

二、基本标准

(一)勤工助学补贴:按中省大学生勤工助学政策执行。

(二)勤工助学时限:一天不得超过4小时,一周不得超过8小时,一月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岗位形式:在校园范围内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岗位设岗。

(四)志愿活动:2021-2022学年参加学校大型志愿活动三次以上。

三、聘任流程

(一)岗位征集

各用人单位于2021715日前,根据实际工作所需,按要求填写《延安大学2021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表》,报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

岗位设置表中必须明确岗位名称、工作时长、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技能要求,情况不明确的将不予设岗。

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报岗情况公布全校岗位设置情况,并进行勤工助学纳新换届宣传。

(二)岗位申请

各学院组织学生按照岗位设置要求,自愿申请,学院审核确定推荐名单,于910日前将《xx学院勤工助学意向统计表》发至邮箱ydzizhu@163.com,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大厅学生资助窗口。

本次学院推荐名额不限,录用由现场岗位互选决定。

学生需提前准备纸质个人简历,简历必须包括:

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学院、班级、贫困等级等;)

2.本人正面照片:粘贴或打印均可;

3.本学年每周空课时间;

4.基本技能,如:可以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摄影、视频编辑、公文写作;

学生需自己设计并打印简历(黑白、彩色均可)。

(三)岗位互选

学校于911-12日公开组织应聘学生和设岗单位互选,并签订聘任手续。

1.学生入场登记后前往意向部门面试;

2.部门确定学生后,双方现场签订《勤工助学上岗协议书》,正式上岗;

3.互选会结束后尚未确定学生的岗位,视为放弃;

4.未参加现场互选的学生及部门,视为放弃资格;

5.互选结束后,所有部门提供《xx部门勤工助学学生信息表》。

(四)岗位调剂

1.上岗一周内用人单位和学生可以进行一次岗位调整;

2.调整后用人单位仍未找到合适学生,则默认放弃该岗位;学生调整新岗位后,仍不适应,则取消其本学年勤工助学工作。

四、奖惩监督

(一)实行管理者责任制。由岗位指导老师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考核,并记录考勤;

(二)实行轮流查岗制度。设岗部门负责学生管理考核的主要责任,严格考勤,各岗位轮流查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定期抽查,密切配合,相互监督;

(三)严明纪律。上岗后工作懒散,迟到,早退,甚至无故缺勤者,将根据实际扣除勤工补助资金,并根据学生日常教育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根据学年末考核评价意见,对于任职期间表现优异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发放“优秀小红帽”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畅通监督投诉渠道,一切检举皆有回应。

举报电话:0911-2650053,邮箱ydzizhu@163.com


附件:

1.《延安大学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表》

2.《XX学院勤工助学意向统计表》

3.《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   

注:以上表格可点击本页附件下载使用

学工部

202178


附件【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xx学院勤工助学意向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延安大学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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