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减轻申请人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在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2021年和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25年毕业到《资金管理办法》细则所规定基层单位就业且首次服务协议期在3年及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毕业生除外,已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不得重复申请。逾期未申请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对象基层单位就业范围要求和具体条件需满足《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时间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0月31日。
三、申请流程
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大学生活动中心102办公室审核(签字、盖章)→ 学校财务处审核(签字、盖章)→ 大学生活动中心302审核(签字、盖章)
四、相关要求
(一)做好宣传保障。各学院充分利用毕业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加快促进社会基层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为毕业生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的2025年毕业生,应在其离校前完成申请材料有关佐证资料的学校审核程序,避免学生多跑路。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教育局需加强对县(市、区)教育部门的工作指导,做好申请材料的汇总和复核,确保程序严格规范、材料真实准确、政策执行到位。
(三)规范管理档案。学生资助部门在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政策的同时要做好相关纸质、电子材料的归档工作。
学生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