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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五一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4-03 08:47  

各院系:

为了做好“清明”、“五一”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学生安全观念,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现将2019年“清明”、“五一”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清明节:4月5日、6日、7日(三天)

“五一”劳动节:5月1日至5月4日

二、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工作一线,全面细致排查宿舍安全隐患,掌握假期离校学生去向和收假返校情况,同时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文明、安全、愉快的假期!

(二)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安全责任。各院系要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高度,提高安全稳定意识,充分认识春季和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不放松、力度上不减小、标准上不降低。要认真按照本院系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方案,针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好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院系、班团组织要利用微信、微博、易班等新媒体平台,通过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做好假期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人身伤害;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安全等。

3、开展节前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放假前,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要组织进行一次学生宿舍安全自查工作,向学生宣传疾病防控等安全知识,要求学生在假期搞好宿舍卫生,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注意防火、防盗。对于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卫生不良状况,应及时纠正整改或上报。各院系自查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辅导员、班主任必须亲自深入一线,严禁仅由学生代查的情况发生。

4、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去向登记。全体学生要严格遵照学校的放假时间,不得提前离校,推迟返校,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家长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班主任要全面掌握假期学生去向并做好登记,包括出行的目的地和时间;同时要教育假期在校住宿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公寓值班人员的管理,按时作息,坚决禁止夜不归宿和留宿校外人员。辅导员负责落实晚上查寝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对突发事件要及时有效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5、严格落实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禁止学生组织集体旅游。各院系组织开展各类校外现场实践教学、班级团建、党团日主题教育、研学旅行等活动要做好活动策划方案和安全预案,经院系党政领导同意并报学工部批准备案;禁止组织学生集体旅游观光,若违反规定出现意外,一切责任由活动组织者承担,同时学校将按照有关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严禁学生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外出旅游活动,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对确有外出计划的学生要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假期外出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注意塑造延大学子良好形象,特别要注意人身安全,尽量结伴而行,不去人群密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参与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严禁酗酒滋事、聚众斗殴、参加各种不正当的违法乱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7、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帮扶工作。各辅导员、班主任要重点关注学业困难、身体疾病及心理问题等特殊学生群体假期动态,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8、认真落实学生返校工作。各院系4月7日晚上九点半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报学生处;组织好4月8日早操晨练活动。辅导员在对待学生返校请假问题上,要坚持工作原则,做到“没有特殊情况不予准假”,对于无故不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9、加强值班备勤,保持信息畅通。各学院要严格假期间值班制度,全体学工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第一”底线思维,按照学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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