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6月份征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并公布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择岗并填写《申请表》→→辅导员/班主任审查→→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整理→→《申请表》分别交到各用工部门→→用工部门根据学生情况约见学生面试→→用工部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拟录用学生信息→→用工部门试用一月后与学生签署勤工助学协议→→协议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每月勤工助学时间和考勤情况发放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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