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本人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签署评定意见→→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复核结果反馈给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各班组织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有关个人信息资料,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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