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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2016-12-11 15:52  

各学院: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多一个人参加献血,就等于为一个甚至多个垂危病人提供了生存的机会,作为圣地学府的当代大学生,关爱生命,踊跃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责无旁贷。

进入冬季以来,延安市血库告急,用血供应紧缺,为了缓解目前用血紧张形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延安市关于无偿献血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贯彻两学一做 践行宗旨意识”为主题的无偿献血活动。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献血时间与地点

20161212---1218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500,在先锋广场进行。

        二、学院献血安排

1212日:经管学院、公管学院

1213日:文学院   体育学院

1214日:计算机学院 建筑学院 马列学院

1215日:物电学院 教育科学院

1216日:化工学院 生命科学院

1217日:医学院 历史系  鲁艺学院  政法学院

1218日:医学院 石油学院 外语学院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思想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党员、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以学院为单位,指定专人,组织动员符合献血条件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有序参加献血活动。

2.坚持科学献血,适度献血。学校建议志愿献血者一次献血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同时告知同学献血条件及注意事项:

1)献血人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重: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

2)献血前三天不能饮酒,保证睡眠,献血前清淡饮食,禁止空腹;

3)献血时消除心理紧张,配合工作人员,拳头有节奏的握紧放松;

4)献血后注意休息,24小时内不要做剧烈运动。

5)献血后4小时内多饮水,增加营养,切勿暴饮暴食。保护针眼,防止感染。

6)感冒、高血脂、女性经期不宜献血。

  3.各学院组织学生献血时,配合血站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献血活动结束后,学工部(处)以学院为单位,将成功献血结果张榜公布,并对组织有序、献血人数多、成功率高的学院予以表彰。

 

学工部(处)

2016年12月11日

      29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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