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陕职鉴发〔2016〕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范围
1、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3级),心理咨询师(3级)。
2、全省统考职业:秘书(3级),涉外秘书(3级)。
除心理咨询师外均采用智能化上机考试。
二、申报条件
大学三年级学生、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研究生,经职业资格培训合格,可以申报三级职业资格。
大学三年级以上(含大三)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类、师范类相关专业学生可以申报心理咨询师(三级)。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22日。
2、考试地点:延安大学(校本部)。
四、网上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0日。
报名程序分为网上注册登记、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步骤。
(一)阅读报名须知。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http://www.shaanxihrss.gov.cn/)首页,认真阅“通知公告”栏《2016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陕西考区网上报名须知》。
(二)网上注册报名。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人才队伍”,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请务必牢记登录名和密码,报名点选择“延安市”—“延安大学”。按系统步骤完成报名后打印《考生资质审核表》。
(二)资格审核。考生持下列材料到如心楼104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系统生成带电子照片《考生资质审核表》一份。
2.《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份。请在延安大学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表,并参照样表填写完成后打印,手写无效。
3.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社会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各一份)。
4.报考全国统考职业的考生还需交与报名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2寸彩色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一张。
5.根据职业资格鉴定要求,应该进行培训的考生应在考试前进行系统培训。
(三)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完成网上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其它要求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于增强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提高学生综合就业能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召开班会,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动员学生积极报考。
联系人:肖金学
电 话:2333007
学生处
2016年3月28日